准备向所工作的公司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以及名誉损失赔偿
更新时间:2015-06-22 18:54:0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对于设计师而言名誉是很重要的。在公司设计部上班,我们设计部连同主管一共五人。6月17日下午16时左右,公司领导带着几个派出所的公安进入设计部,说有事要我们协助派出所调查。然后被带到会议室,禁止我们出声说话交流,然后一个一个带着去翻查我们宿舍。没找到什么东西。然后又被叫坐着到六点下班时间。然后公安说要带我们回去协助调查,说几分钟就好(也没说调查什么)然后公司领导让我们跟着去,我们就去了。被带上公安车,一路也仍旧不许我们交流。到了派出所是18时20分左右,走到一个围着铁栅的地方,然后公安让我们进去,有三个写着审训室询问室汹酒什么的地方。五个人被分开在三间屋子,两个人在门外看管,不许我们走动不许我们说话,也不给水也不给饭,询问是怎么回事也不说,态度十分恶劣。一直关到20时左右,被叫去录口供时才知道是公司样板间的样衣失窃,问完又回去看押直到十二点我们主管找公司,公司才让人去保释我们出来。请问,派出所同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么?我可以提出赔偿么?派出所公安说公司报案我们是嫌疑人,但是嫌疑人的根据只是我们有样板间钥匙,可是样板间钥匙人事部的人也有,销售部也有。现在这件事情在同行里面已经传开了,以后找工作怕是要经常被问这个事情了,毕竟上了公安车被派出所拘留到半夜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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