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多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办
更新时间:2015-06-17 22:01:33
问题描述:
我从2008年9月入职遂宁市XX食品有限公司,直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都没与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法人因为融资公司的事被公安机关拘留, 2014年12月27日公司法人的儿子通知我从2015年1月1日起暂时放假、等候通知。但是我至今未收到公司的上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公司并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也没有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也没有再发放工资。我向安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的仲裁为:1、被申请人(公司)向申请人(我)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元;2、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8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的集体部分,个人部分由申请人(我)个人缴纳。其余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失业保险金、未休年休假补工资等请求事项不予支持。与我类似的员工还有10人也申请了劳动仲裁,其结果也是一样的。我认为这样仲裁不合法,请问陈律师这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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