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难伤残员工,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5-06-16 23:15:56
问题描述:
我老公工作单位在成都,工作内容是面对着电脑审核,长时间点击鼠标。在15年1月份外出时右手手指三处骨折(非工伤),无法进行工作需要长时间的治疗,所以回老家(广汉)进行疗伤,目前骨折裂缝基本已经痊愈,但是手指功能受限,只能弯曲到90度,还在进行功能康复治疗和训练。5月份开始公司以各种条件为难我老公,具体情况如下:
1.5月份的时候公司要求必须找成都三甲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才能继续请病假,广汉的医院开具的假条不予以批准,我们跑了三家医院均被告知不在本院进行的治疗是无法开具假条的,不过可以通过在本院做康复治疗来开假条,可是成都三甲医院的康复费用非常贵300块钱一天,并且无法报保险,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个经济负担还是很大的,不过运气还好最终在川医找到一个医生开具了病情诊断证明,才请到假。
2.6月份开始,公司要求员工每天都必须要到公司报到然后请假,并且要每天都开具假条,咨询了广汉医院的主治医生,表示医院是不能这样开具假条的。
我老公的手指医生说可能无法完全康复,已经会落下残疾,但是我们还是想尽力去做康复和治疗。
以上情况我想咨询两件事情:
1.公司这样为难员工,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
2.每天要求员工来公司当面报到请假,虽然说往返3个小时左右,可是万一路上发生什么事故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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