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在用人单位做工三年,因公司
更新时间:2015-06-19 10:35:16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在用人单位做工三年,因公司有半年没按合同上的每月25日发放工资了, 本人已经离职,于2015年1月26日离开用人单位。 可是离职半年之久,用人单位还欠本人2014年8月 9月 10月份一部分工资 11月份 12月份 及2015年1月份全部工资 共计17750元, 请问到今天6月15日止,我可以告用人单位拖欠公司赔款金吗? 这个赔款金在劳动法上第几条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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