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更新时间:2015-06-14 15:54:28
问题描述:
被告开发商有两处办公地,并拿一处的租赁合同提出管辖权异议,另一处售楼部和工商注册信息在现有法院管辖,现在已过法院给的3天举证时间,法院判移送对方法院,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售楼处的租赁合同,只能拍售楼部照片,是否可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两个租赁办公地在不同的法院管辖,被移送到另外一个法院是否复合法律? 对方法院会否接收案件?不知上诉快还是不上诉移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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