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我经常迟到为由,拖了5个月才为我买社保,也没有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搜集什么证据去追讨赔偿
更新时间:2015-06-13 12:03:19
问题描述:
一、2015年1月入职,由于工作表现好,一个月就转正了,不巧的是二月份是过年,领导说过年后买 社保,可是过年后,领导说行政那边我的考勤情况不好,经常早上迟到,于是连续几个月不给买社保,等考勤情况好了才给买,但由于我的工作能力好,领导答应无论如何都给我买社保,于是2015年6月终于批了申请,请问:我能追讨公司补偿之前几个月的社保费吗?
二、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公司与个人最低是五五平分的,但是2015年6月,行政跟我说每个月要从个人那多扣一百多月,一年后才把每个月多扣的社保钱返回,如果中途离职不返还,这样做合法吗?
三、公司为我购买社保,但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与面试时说的不符,我看了劳动法,可以追讨双倍工资,我该如何提出?因为一旦涉及这些问题,公司极有可能炒我。
四、公司没有按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放假,例如:清明、五一都只放了两日,在法定假期上班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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