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5-06-16 14:24:20
问题描述:
主管短信告知公司已经解雇我,按规定休完年假之后就不用上班了,告知我最后的考勤日为年假的最后一天,并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做了工作交接记录,签了公司保密协议,一个月以后办理时也及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的相关事情,我有整个事情的短信和邮件记录,
但一个月之后我收到以公司旷工为由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我并非旷工,我不同意怎么办?我在公司工作11年,如果之前是无理由解除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可之后又以旷工为由,我该怎么维权?
我看到很公司都在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我当初保留证据就是不想我离开以后公司怪我旷工,可结果还是这样,我们又是弱者,我没有积分,但请好心的人士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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