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公民张先生拟通过早年在香港设立的独资A公司的途径,同某国商人以合股形式在内地注册外资B公司,
更新时间:2015-06-10 16:19:59
问题描述:
中国大陆公民张先生拟通过早年在香港设立的独资A公司的途径,同某国商人以合股形式在内地注册外资B公司,并计划三年后在香港上市。问题在于张先生在内地设立了多家内资的独资公司,且多家公司有银行贷款,并同国内所贷款银行签订了无限担责的承诺书。求答,张先生的B公司在香港上市,会不会查张先生在内地经营的独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若张先生内地公司发生风险或倒闭,会不会使得A、B公司经营或资产上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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