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牌红酒侵权案件
更新时间:2015-06-15 12:12:51
问题描述:
我在2014.10.15接手了一个300多平的超市,就在我们整理商品的时候,来了两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进来买了4瓶啤酒16元钱,出去了一会,又拿了回来,说啤酒刚刚过期了2天,要求我们给他600做补偿,还自称是打假的,当时我们就报警了,一会警察来了,经过一番调解,我再免费给他2瓶,过后,警察给我说,以后遇到这事情要注意,说白了,他们就是要讹钱,过了一会警察走了,他们又回来了,说要把酒给退了,要换包中华的香烟,嗨,您也知道,做生意的人,出门在外不容易啊,我想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给他了,本以为这事情就过去了,可是就在昨天上午,我在店里收到新区法院的传票,说我们侵犯了长城干红牌的商标了,里面居然还有公证处的公证书,还有我店里开出一张带有公章的收据,但是收据上面的字不是我们写的,在收款事由一栏里面写着我的店名,还有在金额一栏上面写着28元的大写,注意没有写长城牌的红酒,开始我以为是诈骗,就到法院去求证,结果是真的,工作人员给我对方律师事务所的号码,我就打了过去,对方要我给1万5和解,起诉书上面写着赔偿金额是3万,我问了我们这里的律师说,想我这种情况私了的5000到10000,说他们是有证据了,打官司对我不利,我就搞不清,我们安安稳稳的做生意,嗨,真是无心难防有心人啊,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