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以找工作为由,拿了我11万,我要钱总说给,就是不给,由于我一分钱没看到,所以报了警,他本人曾经
更新时间:2015-06-05 18:57:28
问题描述:
两年前以找工作为由,拿了我11万,我要钱总说给,就是不给,由于我一分钱没看到,所以报了警,他本人曾经在110干过临时工,比较会钻法律空子,他也因为赌博在公安网上有前科,他现在咬定把钱给了第三个人,自己只是挣了点提成,下一步,派出所会去查这个所谓的第三人,我想请教,如果他真的买了这么个第三人,那他本人在法律上就没有责任了吗?如果第三人甘愿伏法,那么我的钱还能回来吗?法律规定跟现实执法部门是不是存在差异?年前他给我打个电话说先给我5万,我追问他剩下的什么时候给,他说年后给,我就说那就年后一起给我吧!但是他没给,并把次段话录了音,派出所拿这个说事,说人家一直说给我,只是我没要,所以不能定他是诈骗罪,这个解释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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