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
更新时间:2015-05-27 14:33:25
问题描述:
我弟弟在工作时间打扫卫生时候,不慎从收垃圾的摆臂车上摔倒至地面(3.5米高),后被家属送到医院急诊科就诊。经医生开具骨盆正位片、胸部CT扫描、腹部CT扫描后(家属后来知道未作头部CT检查),医生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转入外科住院部治疗。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意识逐渐模糊、说胡话、喊头痛、不能入睡,家属随即向医生反映,医生观察后说:脊柱有轻微骨折。家属表示,入院时没有告知,怎么会是骨折呢?医生再次观看X光片和CT片,又说没有什么问题,继续观察。家属随即又向医生提示是不是头部受伤造成受害者意识模糊、说胡话、喊头痛、不能入睡,医生答复说已经对病人作了眼部对光反射,头部没有问题。后来病人病情持续加重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经抢救无效去世。经家属询问医院,要求告知受害者死因时,院方诊断结果有15种可能性。
经法医鉴定中心对受害者进行尸检:主要是左右头顶部及左颞叶底面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小脑表面出血,死亡原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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