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医疗过错?
更新时间:2010-04-04 15:18:36
问题描述:
09.3.27因患肺结核住院,4.25号院内下呼吸道感染出现严重缺氧,医生没有重视,4.27化验结果提示一型呼吸衰竭,4.28号13:00在别的医生建议下,主管医生给予呼吸机无创辅助通气(医生不会使用呼吸机,别的医生会)在护理上没有给予正确的指导,包括病人的体位,消毒,鼻饲等。4.29号17:00行气管切开术。医院没有ICU,消毒不严格,长期应用大量抗生素引起真菌性肺炎,长期高烧,因病人体质差,无法做辅助检查在医学上没找到真菌感染的证据。多方求医均告知真菌感染可能,但主任医并不接受继续抗生素治疗方案,没有效果。6.16号转入上海肺科医院,出院时我提出封存病例。6.17抗结核,消炎,抗真菌收到明显效果,化验提示真菌感染。有机会看到病例书写不规范,可能因不会用呼吸机,模式调整都没写,由于医生经验不足和漠视造成我们极大的身心伤害。请问是否构成医疗过错,如何鉴定既提起诉讼?另外此病属于在校期间患上的传染病,病人的学校支付了医疗费,在此想问这和起诉医院有矛盾冲突吗?如果起诉医院,学校会不会认为病人病情加重是医院过错,而提出要退回支付的医疗费?急盼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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