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月11日签订房屋租,合同签订5月15日入住(生效),现在想违约,赔偿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5-05-25 11:10:3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如下:我于2015年5月1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里面签订协议自2015年5月15日生效,现在我不打算租了,我也愿意承担中介费了,可房东觉得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提出如下2中解决方案:1.我现在搬出去,给他违约金(1个月)2.我从和他提出退租日起,在租30天,然后退给他违约金(1个月),这样合理吗,我觉得我可以退违约金(1个月),我是不是应该只需要给他额外的从合约上写的 生效日期开始计算到我搬出去的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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