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门夹乘客头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我乘坐公交车,行驶至附近一站点,车门突然打开,将我太阳穴顺延至下颚
更新时间:2015-05-25 22:27:11
问题描述:
公交车门夹乘客头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我乘坐公交车,行驶至附近一站点,车门突然打开,将我太阳穴顺延至下颚整个夹门边缘与立扛之间,我呼叫司机:“你看着点,我头被夹住了。司机道:你自已不看着点,我没看见,我不管”等等,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后司机关门,我就向前部走到司机的右后侧找司机理论,我说:你能不能看着点,把我头夹了能说点客气话不?我下意识的用右手扒了一下司机的右肩处,结果公交车就撞向路边出租车指示牌又撞上路边违章停靠的宝马车损失叁万叁仟陆佰叁拾元,我 个人倍偿。后被交通分局大东分局指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12天后,现取保候审。现已移交法院等候判决。问问这样执法机关处理合理吗?司机一点责任没有吗?我该怎样申诉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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