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7.5公顷的旱田在03年我出去打工一直让别人带种去年土地确权我想收回土地因为土地使用证上是我
更新时间:2015-05-21 11:58:25
问题描述:
我承包了7.5公顷的旱田在03年我出去打工一直让别人带种去年土地确权我想收回土地因为土地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们之间又没有任何租赁合同,经过土地仲裁他应该在15年归还我,我在14年的12月份就把仲裁结果拿到财政所明确告诉了我15年要种可是为通过我财政所又把今年粮食补贴又给了对方而且没等我种他又把地种了,我想问他这样是不是属于侵占他人财产,财政所的做法是不是属于乱用职权,我接下来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事呢?希望你们能给我指指明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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