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5-05-18 10:10:33
问题描述:
2014年1月结婚,2014年5月生完孩子,由于感情破裂2015年1月女方开始带孩子回娘家分居至今,分居期间男方未曾给付一分钱生活费,也没探望孩子,甚至连打电话问候孩子都没有,作为父亲严重失责。感情确已破裂,不可能和好。女方要求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孩子从出生一直有女方及其父母抚养,孩子刚满一周岁,女方目前没有工作,请问律师朋友,女方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是否构成遗弃罪?怎样为自己争取哺乳期妇女儿童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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