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职工,是企业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需要投票决定,但在企业协迫下,我们职工被迫
更新时间:2015-05-09 11:02: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国企职工,是企业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需要投票决定,但在企业协迫下,我们职工被迫签了一份承诺书、最后有一句是:在不服从安排的情况下,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之类的)请问,解除劳动合同能生效吗?现在我们收到了一份公吿,(说是即日起启动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在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公吿之日起,我们职工应当向企业主动追讨拖欠我们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吗?还是等企业找我们呢?是不是有个时间限定,过了这个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生效,劳动关系终止,如果我们不主动追讨,那拖欠我们这2年的工资和社保怎么办?我们的追讨是合法的吧!我们职工还有其它补偿吗?急!!!请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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