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5月6日中午10点40分我接到客户的订餐电话,我正
更新时间:2015-05-08 08:39: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5月6日中午10点40分我接到客户的订餐电话,我正常做饭正常送餐于11点33分左右送到客户指定位置。结果导致被俩人以不许我送餐到个地点为由发生了争执。争执无果对方俩人对我进行了殴打。事后我报警到医院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果要好几天才能下来现在已经拖了2天了,我们也关业两天了。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也不提出对其进行赔偿,或者其它一些实质性的东西。 在派出所的时候 对方还说我们做饭使用的油为地沟油,我现在可以对他进行起诉或者用什么法律程序能对我的利益找到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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