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汽车租赁租车,超出合同上还车日期,电话沟通续租,在续租期间车辆发生事故,归还时出租方要求抵押
更新时间:2015-05-08 20:19:36
问题描述:
我在私人汽车租赁租车,超出合同上还车日期,电话沟通续租,在续租期间车辆发生事故,归还时出租方要求抵押40天租车费用,车辆修好时归还剩余,4s店告知5月1日已经修理好,但出租方以外出为由不验收车辆,5月4日时才去验收,车辆按照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已经维修完成,但出租方继续要求更换零件,由于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出租方要求我方承担更换费用,并且在之前商定时出租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退换违章保证金,现也不予退还,外加我方垫付的一部分维修金也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理由不退还,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商业欺诈起诉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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