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问题是:我在一家机关单位上班,从2003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属于短期工
更新时间:2015-05-14 17:07: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的问题是:我在一家机关单位上班,从2003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属于短期工,合同终止时间为2009年9月,但2008年9月我提出辞职,2009年3月又和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转无固定期限合同,各类保险都转到一起了,新单位只算我从2009年至现在的工龄,我之前单位的工龄能累计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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