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配协议被认定为赠与合理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5-06-04 06:20: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弟弟与哥哥三人离开家乡共同创业,感情上情同手足,经济上不分彼此,我们共同购买的房子本着家族观登记在哥哥名字,哥哥于2007年过世后,我和弟弟及哥哥的儿子女儿两继承人还有哥哥的情人及他儿子的母亲,五人签定了家庭财产分配协议,内容实质是合并家庭财产处理方案,内容很多,其中有两套房产就是哥哥名字下的遗产。其中有一套是按揭贷款房,协议内容明确了我对房子的管理权限,并在协议签定后还了房子贷款7年,现在贷款还清了。因为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法定被继承人是签定协议的其中俩人。此协议内容已经有几项执行过了,但是房子是作为份嗯分配没有处置过户,现在两继承人否则协议的存在,法官说这是赠与,现在他们反悔了,房子与我们无关。判决归他们所有,这说得过去吗?我作为协议人帮他们还的贷款难道就算了吗,这份协议真的可以更改成赠与吗?请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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