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在绵阳安县石笋矿业高川磷矿#下上班途中摔伤,在绵竹夏骡子医院住院六十九天。
更新时间:2015-04-28 18:50:03
问题描述:
我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在绵阳安县石笋矿业高川磷矿#下上班途中摔伤,在绵竹夏骡子医院住院六十九天。出院在家养伤至今,医院诊断为腰二胸十二及右胁第五胁压缩性骨折,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出院,在家休养三个月现要求做劳动能力鉴定,安县劳动及社保局不受理,他们说我出院证上写的一月,三月,半年,一年复查,要一年后才能受理,出院吋老板只给了一万元三个月的治疗费,生活費,。现在根本不管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