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异,离婚后半年前妻生育第二个小孩。
更新时间:2015-04-15 14:41:31
问题描述:
本人离异,离婚后半年前妻生育第二个小孩,户口跟前妻,前妻在当地已交了社会抚养费,现她因工作和生活需要,把孩子留在我这边读书,本人独生,现在政策可以生育2胎,但小儿子出生时政策没实施。问,1,现在孩子入学跟计生政策挂钩吗?2,我这种情况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吗?3,如果需要交纳,要交多少钱?4,卫计委明确表示,未规定孩子入学与计生挂钩,但如果,广东佛山这边一定要挂钩,我可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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