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满十八岁,帮朋友打架。属于两方互殴,我们这边的一个人把对面的其中一个人砸伤伤残鉴定是重伤二级,
更新时间:2015-04-15 20:52:35
问题描述:
我未满十八岁,帮朋友打架。属于两方互殴,我们这边的一个人把对面的其中一个人砸伤 伤残鉴定是重伤二级,我只是去帮忙,不是主犯虽然也动手了但不是打的重伤的那个, 在看守所待了35天后被取保候审了出来,公安局给我的涉嫌罪名是打架斗殴,请问法院开庭会这么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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