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5-04-14 09:18:00
问题描述:
我公司2012年11月29日与甲签订合同将一处房产出售,因甲是与其他4人合伙共同购买的,合同约定12月5日房款全部付清后,我公司交房,但在12月5日,他们合伙人其中乙出资百分之75,甲出资百分之25,其余另3人未能出资,乙要求我公司与他签订买卖契约,同时将11月29日与甲签订的合同撕毁,我公司12月5日将房屋交付给乙,也由乙一直租赁至今,甲与2015年1月23日凭原合同复印件和打款凭证起诉我公司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其损失,这能成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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