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4年,2015年调退休养老金时都有: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将对下列人员再
更新时间:2015-04-11 11:38:11
问题描述:
2013年,2014年,2015年调退休养老金时都有: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将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5年: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退职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待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我1975年在中国建筑西南勘察院参加工作。1976年工地受重伤,当时X线片显示:12对肋骨骨折,胸7、8椎骨压缩性骨折(成S形)。1995年根据《国务院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二)项的条件,中建西勘院批准我退休。
由于在我受工伤时国家没有完备的工伤处理法律,当时也未评残。 2002年6月,经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为9级,离我受伤之日过去大约26年。
我17岁参加工作,退休时年龄为38岁,实际工作大约为21年。 退休时我工资非常低,退休金根据国家政策有一定增长,由于工龄短,每次退休金调整金额都低于成都市退休人员人均增长金额。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我现在的工资稍高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水平, 生活很困难
各位律师:四川没有这样的政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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