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见楼价上涨,撕毁认购书,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5-04-11 11:55:01
问题描述:
开发商见楼价上涨,撕毁意向书,合法吗?我们于2012年11月认购某楼盘二期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交了50万元的优惠权保留金,并提供了电话、住址等联系方式,开发商在意向书写明房号、面积、总价等,并盖公章。
意向协议内容:
1、意向方保证以上所提供资料全部有效。开发商依照本意向书中所登记地址向登记者发出函件即视为送达。登记者联系地址及电话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开发商。如因登记者原因致使通知未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登记者承担。
2、意向方应于通知规定的时间至“xxx”售楼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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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意向书须由开发商盖章后方能生效,一式两份,意向方一份,开发商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相关信
此后,开发商因公司内部原因,迟迟未能获得这二期的几栋房的预售许可并开盘。现在市场楼价上涨,该楼盘又换了老板。新老板看到目前的楼价比去年的高许多,想反悔,就已政府文件规定未取得预售证不能收取权益保留金等为由,提出原有的意向书无效,要收回房号,退还业主保留金。
从2013年初到现在,我们这的房价已经上涨50%,在全国楼市低迷的现在,我们的房价也未下降。我们现在远无法以原有的价格买到相等的房子。请问,这样的认购书有法律合同效力吗?开发商如此行为算违约吗?我们可以索赔吗,如何索赔?我们还能保留住房子吗?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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