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重伤与轻伤,我们该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15-04-11 16:03:18
问题描述:
我们住在顶楼,当初买房时因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说明我房屋顶上建有太阳能热水循环泵房,并且产生强烈噪音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休息 ,晚上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睡眠,我们多次找物业协调此事,【因物业既是开发商所设立】物业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指示保安昼开夜关,但最近物业失于管理致使保安十天左右未进行关闭,我们与保安发生言语冲突,保安派其家人及同事六人入室对 我夫妻二人进行殴打致使我二人多处淤伤,当时他们打人之后迅速逃走,我们报警,是区保安大队接警,把我们和三名在殴打现场参与的保安同事带回治安大队,但始终未见到具体实施殴打的三名保安家人,只有我们被害人在,这三名保安同事被办案人员黑白颠倒认定为与殴打无关的人,先让他们离开了,也并没有传唤殴打我们的保安家人及那名授意家人对我进行殴打的那名保安,而且三名保安同事也间接参与殴打,抱紧我们阻拦我们使我们不能还击和防卫。办案人员有袒护殴打我们的保安嫌疑,有意回避他们殴打我们问题,而是强调我们被殴打人责任,到现在事情已过42小时,办案单位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和回应,我们该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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