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总公司补交公积金吗?
更新时间:2015-04-09 10:38:31
问题描述:
我是名右耳失聪的残疾人,1994年在街道照顾下进入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工作,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一直未交养老金和公积等。当时在职职工都交四金,有个别的残疾职工和在职工待遇一样也交四金。2004年由一位残疾职工的家属向总公司提出要加金,总公司才批准为一部分残疾职工被交了养老金。但公积金一直不肯补交,后来一位女哑巴的母亲向总公司交涉,总公司才给这批残疾职工加公积金。现在本人因原单位拆迁,被总公司排安进入另一家下属单位工作。本人能否要求总公司补交本人从1994年4月份参加工作的公积金?(本人工作的前单位和现单位都是一家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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