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LED显示屏经营权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找我投资,另签合同,内注明是我挂靠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5-04-05 19:57:48
问题描述:
请教:LED显示屏经营权合同,甲乙双方各50%股份,双方签订和合同后,乙方找我投资,投资占乙方资金的25%,即乙方股份的一半。请问合同内条款内:我方为挂靠乙方,各自承担双方签约合同的开支和收益的50%。同时承担履行甲方在其原合约中承担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请问这种情况合同签署是属挂靠还是股份?我方是否承担原甲乙双方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可否提供范本借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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