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同男方杨某于1987年结婚,1988年借钱购房,1989年生育一女。杨某是家里独生子,
更新时间:2015-04-02 09:42:4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同男方杨某于1987年结婚,1988年借钱购房,1989年生育一女。杨某是家里独生子,杨某及其父母重男轻女,我们于1991年办理离婚手续,女儿由我抚养,房屋由杨某居住,法院判杨某付我一半房屋购款和女儿的抚养费,杨某一直未给,我多次索要,杨某对我进行打骂,后来就是联系不上。我一个人抚养女儿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直到帮助女儿结婚,在20多年的时间里,杨某及其他的家人没有看望孩子一次,没有给孩子买一点点东西。
2014年10月份,杨某和他的母亲找到我,表示忏悔,需要认女儿,并且他同其他女人还生养了一个男孩,被对方抛弃了,需要我可怜他,帮帮他,接纳他和这个男孩,要同我复婚,当时我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拒绝了,但是杨某三番五次对我进行威逼利诱,他是女儿的亲生父亲,考虑到亲情,感到自己应该帮他,我于2014年10月中旬通过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11月中旬同杨某办理了复婚手续,在东风路租房共同和生活,杨某给了我10万元钱,作为以前他亏欠我的一点点补偿,他说要补偿给我50万,他把他的工资折交给我,由我支配。2015年2月份,杨某说要用10万元买房,我们共同居住,我不同意在鸡西买,杨某就要杀我威胁我,无奈,我就给了杨某10万元,等到买到房后共同居住。可是,杨某拿到钱后,过了一周,就不再与我共同生活,3月初同我提出离婚,当时我感觉太突然,没有同意。3月末我到银行查询,杨某已经把他交给我的工资折挂失。我找到杨某,希望解决一下,杨某又对我进行打骂,并且在他现在居住的地方发现了其他女人的生活用品,我是同朋友去的,我提了出来,他说是他妈妈的用品。
我想咨询律师,10万元我能要回来么?对方是否应该补偿我抚养女儿20多年的辛苦和第一次婚姻的财产分割款?他是否犯了诈骗婚姻罪?女儿20多年没有抚养,是否应该补偿?谢谢您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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