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门面租给别人,到期后她明确表示不想租了,我便准备自己做生意,对方却要求付他2000元转让费
更新时间:2015-03-31 22:51:05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门面租给别人,到期后她明确表示不想租了,我便准备自己做生意,对方却要求付他2000元转让费。问题是一他没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但我是在他到期前半个月进去装修的。二合同表明如果他不想租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他提前几个月搬迁了,却没有告知我。请问从法律角度说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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