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款新长安之星2013年2月1号卖的(是7座私用车),保险在2015年1月份买的保险(含三责
更新时间:2015-03-30 09:17:2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款新长安之星2013年2月1号卖的(是7座私用车),保险在2015年1月份买的保险(含三责50万元和不计免陪),但车子年捡到期时间在今年2月份完,车子在2O15年3月25日出了交通死亡事故,车捡全部无机械事故车子合格。责任认定车主全责,这样的事情商业保险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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