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苏河湾地区的动迁居民,我家是托底保障户,按照动
更新时间:2015-03-24 16:54: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苏河湾地区的动迁居民,我家是托底保障户,按照动迁政策我解读为政府是托底保障每一个户口在册人员的,我家是一证2户,父母一本户口本,上面有父母、姐姐、哥哥、外甥5人,我是独立户口本,上面我和妻子和女儿,2本户口本一共8人,哥哥再婚,嫂子户口不在册,是青浦本地人,应该有一亩三分地,动迁办按我们家9人托底保障,嫂子计入,房屋补偿、托底保障、各类补贴、奖励、协议外金额统统加起来获货币安置款2989205元,在安顿好父母市区内一套住宅1237270元后,我认为余额部分按子女们7人平均分配,各买各的安置房,但是我哥哥认为政府托底保障款就是父母的财产,去掉父母拿到的房子后,余额按3户人家分配,(姐姐、外甥)一户,哥哥夫妻一户,我夫妻加孩子一户,我认为政策是按实际户口在册人员托底保障的,哥哥的这种说法违背了政府托底保障政策,应该按7人平均分配,哥哥说按人口分配也可以,他再婚后女方带有一个女儿,户口在青浦,再婚前有一个女儿(法院判给前妻,十几年前动迁,按独生子女享受过2个人份额的安置补贴),他们家算4个人都要一份,并不断跟我父母争吵,要求按他的主张分配,并威胁父亲等他百年后要刨他的坟,把他的骨灰扔河里,我想问问律师们,我错了还是我哥哥错了。父母活着,我不想跟哥哥打官司让父母寒心,我就是想找个可以说公道的地方,请你们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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