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在2010年3月分登记结婚,因为感情不合,在2015年1月分协议离婚,有一五岁的女孩,女方扶
更新时间:2015-03-21 08:10:40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在2010年3月分登记结婚,因为感情不合,在2015年1月分协议离婚,有一五岁的女孩,女方扶养。把多数才产都给了她,我每月给三百元的扶养费。还有房产也给了她,这个房子是我父亲在2010年1月分出钱买的,我父亲我父亲也没过户,就这样我结婚住了这个房子,现在协议给她了,我父亲现在要,这个到底应该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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