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假不让休而让休事假
更新时间:2015-03-18 02:59:42
问题描述:
于2004年3月5日,在公司服务了10.8年,按照公司福利有法定年假80小时,公司服务假78小时,合计158小时。在2015年2月由于老婆生小孩,申请休看护假及年假。但是在公司作薪资结算时以年假只能按月休,只批准休了24小时(13小时法定+11小时福利假),2月剩余出勤不够的全部当事假处理,扣除事假工资及全勤奖金(在往年休年假没有该限制,在而在公司淡季时往往会强制员工一次性休完当年法定年假及公司服务假)。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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