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岳父母就我爱人的赔偿金分配纠纷
更新时间:2015-03-13 18:42:03
问题描述:
我爱人在14年5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岳父母口头委托我与肇事方交涉。经协商肇事方同意赔偿81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与保险公司交涉)。我的岳父母无异议,但在签署《谅解协议书》之际突然反悔,要求经法院判决。最终法院判赔74万余。 我爱人生前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因娘家在外地,所以只是在过年的时候会偶尔会娘家住几天。岳父母身体健康,家中生活条件尚可,并还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 我与我爱人有一个女儿,今年6周岁。我是邮政局的一名临时工,收入不多但还稳定。现在我已领取女儿的抚养费13万余,岳父母也领取了6万多的赡养费。岳父母现在要求岳父·岳母·我和孩子四人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52万余元。 我一直很困惑他们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所以我想请律师帮我答疑解惑。另外就肇事方协议赔偿与法院判赔的差额我能否主张算入分配的部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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