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2003年被前妻起诉离婚,于2004年与我认识并结婚,并于第二年有了自己的孩子。当时经法院判决房
更新时间:2015-03-22 21:44:46
问题描述:
丈夫2003年被前妻起诉离婚,于2004年与我认识并结婚,并于第二年有了自己的孩子。当时经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孩子也判给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女方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五万元房屋补偿金给男方。但是直到现在双方都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我丈夫在2009年就已经失业在家,一直没有固定收入,2014年11月前妻找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他追要抚养费,我名下的财产会受到牵连吗?还有我们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法院能够随便冻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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