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月在福田区振华路**办一张会员卡,充值2000元消费,
更新时间:2015-03-11 16:30:41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4年1月在福田区振华** 发办一张会员卡,充值2000元消费,并于2014年12月再次充值2000元,第二次充卡仅消费138元,剩下1862元。**美容美发振华路店在春节期间突然宣布关闭,事先并未告知会员,给本人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而且本人认为在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关闭门店,已涉嫌消费欺诈。在本人打电话至深圳总部要求退款时,开始对方以领导不在为由拖延办理时间,一而再再而三电话交涉之后,对方告知我,要退款可以,要按照他们公司的制度办,而他们公司的制度是原本会员卡已经消费的部分要恢复原价,也就是退款金额是充值金额减去恢复原价后的消费金额,不享受会员折扣。我要求他们把会员卡的余额计算出来给到我。又过了两个工作日,我得到的说法是,如果我申请退款,我还得给他们5626元,也就是我之前消费过的2138全部要恢复原价,然后我还得给他们钱,这简直就是荒谬的规定。我要求永琪深圳总部的领导给我电话,因为上班期间在开会没有接到电话,等我回过去的时候,他们接电话的客服说是他们领导打的,现在他们领导出去了,没办法给我回电话,我说要他们领导的电话,她说不方便给,就要我等着他们领导给我回电话,而且他们领导不一定会来公司,所以我什么时候能等到这个电话还是未知数。我很生气说要投诉315,对方竟然说,可以,你去投诉啊。在将近一个星期的交涉中,我也打电话去**容美发上海总部交涉,对方只有一个客服跟我说,会催办深圳总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在我说要投诉的时候,态度竟然和深圳如出一辙,也说你可以去投诉啊。这样的公司简直无语,这是明摆的欺诈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我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有权要求美容美发全额退还我第二次充值的2000元,按《消费者权益法》索赔三倍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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