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工资发放
更新时间:2015-03-02 20:44:0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公司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当月工资次月24日发放。今年1月工资本应2月28日发放,但今天3月2日都没发。询问后说因1月有旷工记录,所以决定暂不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公司的行为算是拖欠行为么?是否已经违法?并不想离开此公司,有什么很好的解决方法么?
另,关于旷工一说,公司有规定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由部门领导签字报备人士部门即可。一月的已经有相关领导签字后报备到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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