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然人,但是一个自然人朋友陆某接到一个工程,工程是某企业法人李某经政府招投标所得的的,李某转包给
更新时间:2015-03-05 08:52:19
问题描述:
我是自然人,但是一个自然人朋友陆某接到一个工程,工程是某企业法人李某经政府招投标所得的的,李某转包给陆某,陆某继而转包给我。在转包给我的合同中有约定,所有施工事故由我负责,我承接的部分工程总价不超过200万。请问如果真的发生安全事故,我是否要承担这个责任。这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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