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债权人,法院执行拍卖房产二次流拍,该何去何从待解决我是债权人,因借钱给朋友他现在无法偿还,申请
更新时间:2015-02-27 11:55:58
问题描述:
我是债权人,法院执行拍卖房产二次流拍,该何去何从待解决
我是债权人,因借钱给朋友他现在无法偿还,申请了法院查封、拍卖房产,现在已经二次流拍,具体情况是:债务人欠银行200万,累计利息已经60万,欠我100万,累计利息15万,所以债务人累计欠债375万,现房屋评估价是390万,执行拍卖房产但已经二次流拍了,法院打电话问是否愿意以物抵债(作价为拍卖保留价的350万)。但是这个房子买受人还要支付将近35万的过户税费。因此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接受以物抵债,那么是否需要扣除银行部分的260万,剩余的才是我的?那么是否可以跟银行商量,或者让法院牵头讨论,让银行少收取部分利息?这样大家都损失少些。 2)如果不接受以物抵债,那么法院怎么继续下一步的?执行第三次拍卖?一般是否降低拍卖保留价(是否有固定比例晚下降)?如果第三次又流拍,是否法院会问我是否已新的拍卖保留价以物抵债的?还是直接变卖(变卖的价格以哪个为准)? 3)如果到最后要变卖的时候,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我,是否有同样价格情况下的优先权受让权?。 4)法院问我是否愿意以物抵债的时候,由于我是没有能力支付银行的钱,是否可以引入第三方的人直接以保留价买这个房子?进一步是否可以跟银行商量把债务方的债务转到第三方的买房人而不需要260万的资金?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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