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期未满,半月前书面提出辞职,因有急事准备这月底办理离职手续,可公司领导不放人,说公司规定
更新时间:2015-02-26 17: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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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合同期未满,半月前书面提出辞职,因有急事准备这月底办理离职手续,可公司领导不放人,说公司规定管理人员离职时提前3个月提出辞职,但是我看合同书面都说的是提前一个月,并没有说提前3个月啊,请问公司这样要求合法吗?要是我在书面辞职半月后想走,公司不同意,那我下月就直接不去,公司可能会按旷工处理,然后在厂区内贴公告说某某因旷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我这样直接走了算是违法吗?公司若因此扣了我这月工资是合法还是违法呢?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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