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男方,我五年前离婚的,当时是我有外遇,家里不饶恕我,要求离婚所有财产
更新时间:2015-02-26 14:45: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男方,我五年前离婚的,当时是我有外遇,家里不饶恕我,要求离婚所有财产和儿子都归她,必须让我净身出户,我就答应了,现在我生活过的太难了!没有住房,身体遇病,我有个想法,就是在离婚协议书签字按指纹的协议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当时我家有产权房一套,承租房两套,共三套房子中有我单位在我婚后给我的承租房,现在承租人的名字还是我,没有变更,在离婚时协议书签字是归女方承租,我单位目前还不知道这事呢!我想撤回这条协议或者是用什么方法要回来,我还想继续承租,不想给女方承租了,她也不是我单位的职工,她现在不住我单位给我的承租房那,她给别人住的,我现在有资格去要吗?我有没有这个权利去要,我要的话,我有没有要回来的希望呢!按照我所说的情况,我可不可以直接要求女方疼房,或者我直接搬去住?多多指导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