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伙分红股份纠纷
更新时间:2015-02-24 19:45:07
问题描述:
2014年3月,甲方邀请乙方和丙方合伙开物流公司,当时甲方就是叫乙丙方各带20万,乙丙方是甲方的姐夫,甲方说不会让两个姐夫吃亏。丙方20万直接打入甲方账户,乙方携带20万到开设物流的下线参与管理。当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说清楚,但乙丙方都认为自己是该公司合伙人。乙方在管理期间兢兢业业,认真管理,物流公司有起色,已经开起来了。到年末,甲方拒绝算账,拒绝算出公司的年利润,说现在这条线(物流的线路)值100万,乙丙方占20%股份,每年分5万元红利。现在是问题是,甲方无法提供最初具体出资数额,最初的占股比没有。再一个就是红利,不是按占股份额分配,而是不管公司盈亏就是一年5万,也就是成了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而且头两年没有红利分,到第三年开始每年分5万。乙方觉得这样不合理,有愧于这一年的辛勤劳动。现在是进退两难的抉择,而且乙方的资金还是从银行贷款亲戚借款筹集的资金,等于就是到处借钱然后给甲方做物流,还过去给甲方打苦工(月工资3000),一年5万。现在甲方物流做起来了,就成了借钱给他做物流的意思。假设物流没有做起,这一年亏本了,那甲方还会说是他一个人出吗?最大的问题就是最初没有签合同,因为都是亲戚之间,只是口头说,口头说也没有说明白。现在,乙丙方有哪些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