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6:30驾驶小汽车,道路右边停放一辆大货车,本人从左车道缓慢经过,对方摩托车(没有任何证件)撞
更新时间:2015-02-05 08:49:50
问题描述:
本人16:30驾驶小汽车,道路右边停放一辆大货车,本人从左车道缓慢经过,对方摩托车(没有任何证件)撞上来,当时本人已紧急停止了汽车!下车后询问对方伤情,看大体上并无大碍,而且对方明显是喝了酒的,浑身酒气,迷迷糊糊的。
联系其家人并报警,其家人赶在警察来之前把伤者送医,本人派人陪同。但是在半路上对方将我们甩开,自此失踪。警察紧随其后就到了,要求对方在场家属告知伤者位置,我们也愿意立马送他们去医院检查。但是对方家属拒不告知!交警事故责任是本人主要责任!
直到第3天,对方家属告知因为膝盖骨碎裂于事故当天的23:50住院,要求我们付医药费等等!
至此,本人有个疑问,对方这伤情是在事发后7个多小时才到医院就医,而且是到市区医院,距离事发地有50KM的路程,并未到就近医院先做观察政治!那我能否拒绝为此伤情负责,毕竟这7个小时的时间里,伤者是否有受到二次伤害或者是其自己不小心再次摔倒造成的!对方声称要告法院审判,请问本人是否该负责?该负多少责任?对方是否需要证明这伤情是我直接造成的?
请各位律师能给予解答!非常着急,金额有点大!
对方的医药费已经超出保险理赔范围好多,要我自己垫付好几万,特请各位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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