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27号下午去浴室洗澡,等休息室出来时发现储物柜门已经被打开,门锁没有损
更新时间:2015-03-13 11:21:40
问题描述:
我在12月27号下午去浴室洗澡,等休息室出来时发现储物柜门已经被打开,门锁没有损坏。里面一个钱包已经不见,大概损失是1700元左右现金和一张身份证。当时报了警。现在为止警察对案子没有任何进展,警察说估计很难破案。浴室有张贴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标语。在吧台前没有对我进行口头提示。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老板进行相应补偿吗 ?补偿比例是多少?老板在这起失窃的案件中有没有责任的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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