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公司的一名员工,进公司上班的时间是2014年11月12日,上班最后一天是2015年1月
更新时间:2015-01-26 16:34:02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是公司的一名员工,进公司上班的时间是2014年11月12日,上班最后一天是2015年1月19日,我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和不交社保,就辞职了,起想咨询一下,我当初进公司的第一天,老板就要求我在他的保证书上签字,并写上会计岗位,时间,还有一些罚款条例,请问,我如果仲裁开庭时,老板在开庭时,拿出这个我已经签上名字的保证书,他就在仲裁庭上说,这个保证书就是劳动合同,请问老师,这个保证书能说就是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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