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受于工伤,应得到怎样的赔偿及责任标准
更新时间:2015-01-24 21:19:27
问题描述:
我因在一个乡镇林场砍伐树木,受伤原由因与我一同作业人员,因他人作业过程中违反作业橾作安全的规定,至我受伤,经法依签定为轻微伤,务工期从受伤之曰至签定之曰止刚好五十天,所以签定书上务工曰为五十天,因未康复治疗过程中做的伤情签定,签定书上签定为预计后段治疗医药费柒佰元,因未与我所做事单位乡镇林场签订任何合同书,请问乡镇林场是否受于是我工作的一个受益方单位者??是否应承单什么程度的责任??我参加工作事由与一个私人承包砍伐包头人,雇请参加工作,工资按砍伐树木数量计箅,一方树为壹佰五十元,现巳完工,结算工资除火食费外,人平每天工数支付合计为壹佰捌拾元一天,结算为工作一天就支付壹佰捌拾元按每人工数计算支付工资,作业安全意外保俭都由承包方与林场单位合同书签订并承担责任,工作者未与任何一方签订任何合同书,受伤原因事因雇用者承包人因违反操作至我受伤,请问受伤务工是否为工伤?应得到怎样旳一个赔偿标准?责任昰否应由林场受益单位方与雇用方二方承担责任?未处理前治疔费用是否应由承坦责任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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