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企业恶意拖延工伤认定和赔偿、合肥市工伤伤残有精神抚慰金吗
更新时间:2015-01-23 13:11:50
问题描述:
我是合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一名货车驾驶员,2011年10月进厂的,2013年12月2日晚6点左右,在拉货回厂卸货中被砸,医院诊断为右腿下部腓骨和踝骨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和拆除手术。在厂的二年多时间里,我起早贪黑尽心尽力,整天追着事情干,把老板的事看作比自己事还重要。〔老板共有三个工厂:合肥精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安徽精诚纸业有限公司、安徽精诚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只有我一人一车,想想我的工作量〕。厂里不给工人签劳动合同又不买社会保险,出事后反而恶人先告状,不承认肥东县劳动局下的工伤认定书和肥东县法院的判决书,又上诉到中院。不认可我是厂里的工人,没有在厂里工作过,不是在厂里受的伤。现在距受伤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者,社会的最底层,厂里这样耗时间我实在赔不起。 ? ???我父亲76年去世,母亲现已83岁,爱人长期有病在家,小孩刚从学校出来,工资都保不住自己,房子就更不用谈了,我要打工养家糊口,现在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没有上班,家里经济情况可想而知有多么难。尊敬的领导,我该怎么办?社会各界朋友我该怎么办?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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